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级别是什么
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周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the 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Peopl's Court of the Peopl'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党和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章第十八条规定中国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人选。
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副国级吗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周强,一般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是副国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级别 国人民代表大会